2013下半年江苏扬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(5)
2013-10-14 16:52:3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:扬州党建
(三)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
1、面试人选确定
笔试结束后,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确定公共科目笔试的合格分数线。对该线及以上人员,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(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),以考生笔试总成绩(公共科目和加试写作成绩之和,或无加试写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,下同)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。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。
2、报考资格复审
面试前,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。
资格复审时,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。其中,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所在学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或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等;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。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(如学位证书,专业技术资格,从业、执业资格,工作经历等),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。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。
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,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,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,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,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。如在上述规定的“最迟”时限内,仍不能提交的,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。
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,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,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直至面试名单公布。
(四)面试
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,不设合格线(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,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)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扬州市外事翻译中心01、02岗位入选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分别进行法语口语测试、西班牙语口语测试。口语测试采取听、说的方式进行,采用百分制计分(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,口语测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)。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五)体检
参加面试人员,按其笔试均分(<公共科目分数+加试写作分数>÷2或无加试写作的公共科目分数,下同)占50%、面试成绩占5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。
扬州市外事翻译中心01、02岗位参加面试人员,则按其笔试均分占30%、口语测试成绩占30%、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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