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扬州高邮市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5人公告(2)
2018-08-20 08:53:57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:高邮市人社局
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,采用百分制计分,不指定辅导用书。
笔试时间、地点:详见《笔试准考证》
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。参加考试时,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,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,否则,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㈢体检
笔试结束后,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社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。达到合格分数线(含合格分数线)以上人员,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选。(如笔试成绩相同,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)。
体检工作由市司法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,市人社局负责监督、指导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﹙试行﹚》及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等规定执行。
㈣考察
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(政审)规定组织实施,市人社局负责监督、指导。
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,均按该岗位考生笔试(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)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㈤公示
考察合格者,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该局网站(http://gaoyou.yangzhou.gov.cn/gysfj)公示,期限为7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。
㈥聘用及待遇
公示结束后,符合聘用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,办理聘用手续,试用期为三个月。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(聘用协议)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,在正式聘用前,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不予聘用。
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,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;考核合格者,办理正式聘用手续,按劳动合同制管理,签订劳动合同。聘用后其工资待遇不低于高邮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.5倍,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。
四、纪律与监督
招聘工作坚持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招聘纪律,严格秉公办事,接受纪检、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,及时公布考试、体检、考核情况,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。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,杜绝不正之风,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:高邮市纪委0514-84683301,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514-84610026。
本简章由高邮市司法局负责解释。
附件1:2018年高邮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简介(附件1).doc;
附件2:01高邮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表(2).doc。
高邮市司法局
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8年8月17日
以上即为《2018扬州高邮市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5人公告》全文,更多考试资讯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网。》全文,更多考试资讯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网。
以上即为《2018扬州高邮市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5人公告(2)》全文,[点击查看]更多扬州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,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,了解更多考试资讯。
(编辑:admin)